「以房接房、以地接地,以致不留餘地」是2,500年前紀載在舊約聖經中以賽亞先知責備當時富人貪心的程度,也不遑多讓地今日反映在全球的貧富差距問題上,最直接動搖的是安居的基本人權被以追求經濟發展繁榮都市之名忽略了。當一棟棟的高樓興起時,卻也付出了相當高的社會成本。但也有企業瞭解「居者有其屋,指的不是擁有權,而是居住權」,在追求讓人安居的目標下獲利的同時也解決社會問題。從可負擔住宅、老舊市區大樓招商引進值得保留的文化產業並促進地區經濟活絡、利他房仲將服務費用的獲利支持社區發展,這些發揮社會影響力的企業能在房產營造產業獲利,只因他們說若沒有活絡的社區,也沒有生意可做。